【党群园地】杭安公司2015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完成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19 点击:

根据杭州市总工会发布的《杭州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规定,杭安公司工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参加2015年度杭州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的通知》,经过宣传通知相关内容和层层落实参加人员名单,这项工作已于近期完成,这也是公司为在职职工送上的一份关怀和保障。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范围涵盖个人承担(自负)在20000元(含)以下的部分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普通门诊医疗费。

已参加医疗互助的杭安公司在职职工发生医疗费后请妥善保存好正规的收费收据和结算单原件。

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申请补助可按每发生一次办理或累计多次办理,即申即办;普通门诊医疗费补助金的申请实行一年一结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算期),次年的1至3月份为报销期。补助申请由职工本人向公司工会提出后,工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杭安 简报记者)